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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报到接收工作的通知

2016-06-22  点击:[89]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报到接收工作的通知 

各位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为方便、快捷地为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办理报到接收手续,简化办事流程,现就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报到接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毕业生报到备案制度 

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在市教育局登记备案,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上加盖《西安市教育局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备案》专用章后,直接回生源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放《报到证》,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 

对正式录用的国家免费师范生和统一公开招录的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按原规定程序派遣到录用单位。  

二、毕业生报到办理流程 

(一)网上注册个人信息 

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登陆西安教育网(WWW.XAEDU.SN.CN)后,在“通知公告”栏中,点击“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报到接收工作的通知”,按照具体操作说明,注册个人相关信息。  

(二)到市教育局报到备案 

1.回生源地未就业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持本人相关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报到备案,在《报到证》上加盖《西安市教育局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备案》专用章。并为需要办理落户手续的毕业生核发《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和《西安市教育局大中专毕业生户籍迁入介绍信》。 

2.正式录用的国家免费师范生和统一公开招录的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持本人相关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报到,换发《西安市教育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为需要办理户口的核发《准入证》和《户籍迁入介绍信》。 

(三)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1.回生源地未就业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将备案后的《报到证》原件交由生源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放本人档案,办理人事代理、档案托管、党组织关系接转等相关手续。区县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办理后期的《报到证》借用、改派等手续。 

2.正式录用的国家免费师范生和统一公开招录的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持《西安市教育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准入证》和《户籍迁入介绍信》等证件原件到所属区县教育局、市属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三、毕业生报到所需材料 

(一)回生源地未就业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籍材料(户口迁移证/集体户口登记卡/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本)等证件原件。 

(二)国家免费师范生 

《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籍材料(户口迁移证/集体户口登记卡/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本),国家免费师范生协议书、就业协议书(须加盖区县教育局、市教育局公章)等证件原件。 

(三)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 

《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籍材料(户口迁移证/集体户口登记卡/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本)、事业单位录取通知书等证件原件。 

四、办理时间地点 

(一)集中办理:2016年7月1日—7月31日(每天9:00—12:00,13:00—17:00,双休日正常休息),地点在西安师范附属小学(南门里书院门123号)。 

(二)日常办理:2016年8月1日起(每天9:00—17:00,午间及双休日正常休息),地点在南二环老三届世纪星大厦4层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部(含光路与南二环交汇处向西200米路南)。 

五、有关要求 

1.注册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2.注册个人信息后,请按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接收手续。 

3.若是家人代办,需提供能证明本人和家人身份关系的证件,如家庭户口本及代办人身份证。 

4.联系电话:88360286转教育分部。 

西安市教育局 

2016年6月17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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