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暨开展
“文明离校”主题活动的安排意见
各系、各党总支、有关处(部)室
2012届学生毕业在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陕西省教育厅陕教生【2012】4号《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暨开展“文明离校”主题活动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2012届毕业生概况
西安音乐学院2012届毕业生共计869名,本科毕业生790名,占毕业生总数的90.90%;硕士毕业生79名,占毕业生总数的9.09%。
2012届毕业生分布在全院10个系的41个专业方向,其中本科专业29个专业方向,硕士毕业生12个专业方向。
2012届869名毕业生来自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陕西籍生源325人,外省生源中河南、甘肃、山东的毕业生人数列前三位。各系及相关部门要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十分突出位置,突出重点,加强指导,深化服务,采取措施,努力推动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毕业生就业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任务
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就业方针政策为方向,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学院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全院关心、全员参与,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扎实工作,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先就业后择业”和多渠道、多形式的就业,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
2012年我院就业工作目标:最大限度地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保持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本科就业率达75%以上。
工作任务:
1、加强就业观教育。大力宣传国家就业、创业政策,结合本系实际,组织开展就业指导工作。要教育毕业生充分认清当前的就业形势,转变就业观念,引导毕业生正确处理国家需要与个人志愿的关系,树立服务基层、奉献社会和“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择业意识。同时进行防范就业骗局及传销组织的宣传教育,增强就业安全意识和自我辨别能力。
2、继续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和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工作。根据我院实际和专业特点,积极广泛搜集用人单位招聘信息,举办形式多样的就业供需洽谈会,为毕业生争取更多数量的就业岗位。积极联系,认真接待零散用人单位来我院招聘毕业生,为他们提供优质服务,认真组织毕业生参加我院和其它院校、人才交流中心的就业洽谈会,为毕业生寻找就业岗位牵线搭桥。同时,继续加强宣传,将国家和地方对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优惠政策及早传达到毕业班每名学生,动员毕业生入伍服役,力争毕业生参军预征入伍人数达
到或超过2011年的水平,完成省教育厅下达的任务。
3、各毕业班辅导员和班主任要深入到毕业生中去,详细摸清每一名毕业生的就业情况,掌握毕业生的学业状况、心理状态,最大程度帮助毕业生解决就业中遇到的困难,适时疏导毕业生的压力,减少毕业生抱怨、焦躁情绪的滋长。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除上述工作要求外,主要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1)指导撰写文字材料(包括学生简历即推荐表、求职信、就业协议书等);
(2)指导拜访用人单位(包括拜访礼仪、对话准备、问题处理、心理准备、电话联系注意事项等);
(3)指导招聘会洽谈(包括材料准备、礼仪、与招聘者对话等);
(4)指导应聘面试(包括材料准备、自我介绍准备、回答提问的准备、心理准备、面试礼仪准备、特殊问题和情况的处理、面试结束后怎么做等);
(5)指导签订《就业协议书》(包括选择单位、单位的待遇和要求、违约条款等);
(6)指导灵活签约。在提倡毕业生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这一主渠道就业的同时,允许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由用人单位出具接收证明。同时,注意保持与毕业生,特别是暂未就业的毕业生保持经常性的联系。
4、创新教育形式,保证毕业生顺利毕业。各系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如报告会、座谈会、主题班会、个别谈心等方式,分层次做好毕
业生的思想教育引导工作。要教育毕业生“心怀感恩,诚信做人”,引导毕业生感恩父母、感恩学校、感恩社会。努力做到向用人单位诚实推荐自己,信守爱岗敬业诺言,及时缴清所欠学杂费,按时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做一个懂得感恩、诚实守信的人。
引导毕业生主动调整心态,正视现实,以积极向上的心态面对和处理就业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生、就业困难生、违纪学生、未完成学业的学生等要做好谈心、沟通、引导工作,给予特别的帮助和关怀。
加强对毕业生的法律、校规校纪及安全教育。积极引导毕业生自觉遵守法律和校规校纪,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号召广大毕业班党员、团员、学生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文明的行为和方式告别母校;对离校期间违法、违纪的毕业生,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加强对毕业生进行防火、防盗及人身财产安全教育,切实保证全体毕业生顺利毕业。
三、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主题活动
活动主题:心怀感恩,爱国荣校,平安远行。
活动时间:2012年5月1日至6月20日
活动内容:以系为单位开展文明离校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毕业生采取适当的形式开展毕业纪念活动,自觉维护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1、开展“五提倡五反对”
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聚众狂欢;
提倡爱护公物,反对不良发泄、损坏公共设施;
提倡维护公共秩序,反对起哄吵闹、乱摔东西;
提倡讲究环境卫生,反对乱涂乱画、乱扔垃圾、乱烧杂物;
提倡遵守校纪校规,反对晚归、酗酒、赌博、打架斗殴。
2、倡导毕业生离校做到“五个一”
(1)做一件好事:即为母校、同学做一件力所能及的实事、好事。
(2)献一份爱心:即为学院参加一次义务劳动、向家庭经济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赠送闲置的书籍、文具等。
(3)拜访一位老师:“饮水思源,师恩难忘”,每位毕业生都应该在离校之际向最尊敬的老师道一声感谢。
(4)为母校献一言:为了学校更好更快的发展,号召广大毕业生为母校的发展献言献策。
(5)留下一间整洁宿舍:引导毕业生树立“我爱我家”的思想,离校前清理、打扫一次宿舍,留下一个干净、温馨的家。
四、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暨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主题活动是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努力实现学院年度工作目标的重要举措和实际行动,各系主任、书记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各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策划和组织实施。
2、创新形式,突显特色。各系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专业特点,努力创新活动形式,力求在本届毕业生就业及毕业生离校工作中创出特色。
3、紧抓落实,注重效果。根据统一要求,各系要有各自的具体活动方案,要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4、转变观念,创新思路,努力稳定毕业生就业率。按照学院给各系下达的就业任务,修订完善以毕业生签约率为重要指标的年度工作考核标准,加大此项工作在学生管理先进单位评比中的比重。同时,就业中心要适时通报各系各时段毕业生就业签约等情况。
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到广大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院的稳定,关系到学院的长远发展,全院上下应同心协力,开拓创新,努力工作,确保2012届学生毕业工作全面顺利进行。
3月 | 1. 指导毕业生参加各类就业洽谈会; 2. 邀请和接待用人单位,组织各类专场供需洽谈会; 3. 加强就业指导,指导学生签约; | 就业中心、各系等相关单位 |
4月 | 1.进一步落实毕业生就业去向; 2. 汇总、审查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 就业中心、各系 |
5月 | 1.上报毕业生就业建议计划; 2.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 3.制定详细的派遣前一个月日程安排表。 4、就业中心收回 生源统计表 灵活就业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 | 就业中心、各系、宣传部、保卫处、等相关单位 |
6月1日—10日 | 1.安排毕业生鉴定工作; 2.确定毕业班结束课程时间,安排毕业班考试; 3.安排毕业生体检工作。 | 就业中心、各系、教务处、后勤集团等相关单位 |
6月11日—15日 | 1.毕业论文评定、毕业生鉴定、毕业生考试、评卷工作结束; 2.落实毕业生就业计划; 3.各部门向各系清交毕业生归档资料; 4.各系将毕业生相应资料归档; 5.教务处审定毕业生资格。 | 学工部、就业中心、 各系、教务处、组织部、后勤集团、等相关单位 |
6月15日—20日 | 1.各系确定毕业生就业名单; 2.落实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的有关部门; 3.各系毕业生档案整理就绪; 4.保卫处办理毕业生户籍关系迁移手续。 | 学工部、就业中心、档案室、各系、保卫处等相关单位 |
6月20日—30日 | 1.学院编制毕业生就业派遣计划; 2.打印报到证、《毕业生就业名单表》和西安市城区人控卡申请表; 3.教务处赴省教育厅办理毕业生资格审定工作; 4.就业中心赴教育厅报批毕业生就业方案并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 5.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仪式 6.毕业生离校。. | 学工部、就业中心、宣传部、组织部、教务处、财务处、保卫处、图书馆、后勤处、团委、各系等相关单位 |
7月1日—30日 | 1.办理毕业生遗留问题; 2给大学三年级学生发放各类毕业生政策手册、给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 | 就业中心、各系 |
8月 | 毕业生就业市场调研。 | 学工部、就业指导中心、各系等相关单位 |
全年 | 毕业生跟踪调查。 | 就业中心 、各系等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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