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生至当地人才交流中心领取《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一式三份,也可登陆陕西省省毕业生就业服务网WWW.SXSBYS.COM或我院干部人事处主页下载),填表后到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或乡镇、城市社区)签署审核意见;
2、毕业生持《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应届在校毕业生持学生证和学校介绍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持未就业登记证明或《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到我院就业指导中心报名;
3、我院与毕业生签订《见习协议书》,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见习前5个工作日内将见习名单报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后,毕业生进入就业见习岗位。
注: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对象为陕西生源、应届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联系人:干部人事处 职老师 85237218 就业指导中心 周老师85360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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